合作共治:行政犯治理的路径选择
面对从以自然犯治理为依归,向以行政犯治理为核心的刑事治理对象及其核心领域的深刻变化,唯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其前置部门法的规范关系,秉持"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犯罪治理理念,重塑行刑衔接的刑事规范体系,再造合作诉讼的刑事程序模式,创新三审合一的刑事审判机制,刑事治理体系才能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科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行政犯、行刑衔接、合作诉讼、三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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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课题
2022-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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