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犯罪化倾向的系统反思
将一般违法行为犯罪化进而构建我国的轻微犯罪体系涉及刑法犯罪概念的改变,且与我国的立法传统、经验、习惯与法制文化密切相关.还需厘清几个基本问题:我国刑事立法是否坚持违法与犯罪的二元体系?将一般违法行为入罪是否有利于预防犯罪和社会风险管控?轻微罪犯的大量增加对社会治理有何利弊得失?国家的司法资源能否承受刑事案件的"天量"剧增?我国刑事立法不仅要学习借鉴外国经验,而且应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制度实践的角度,对将一般违法行为犯罪化给社会治理带来的重大变化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权衡利弊,慎重决策.
一般违法行为、犯罪化、轻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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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DZA061
202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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