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限度判断规则的体系化展开
考察2017年至2019年的防卫过当判决,发现71.79%的判决直接认定防卫过当,而经过衡量得出防卫过当结论的判决基本缺乏判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步骤和规则.因此,未明确规定防卫限度判断逻辑与具体规则的《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无法全面解决实践的主要问题.近年研究注重防卫限度判断的构造和逻辑,有助于解决实践问题,但由于缺失统合考量因素的载体和具体衡量途径,理论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有待改善.应基于我国实定法体系、新司法解释、司法经验与理论资源,体系性阐述能有效影响司法的防卫限度判断规则.防卫限度判断规则体系应以必需说为基础立场,将防卫行为与结果视为一体,分步且递进地判断"重大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过当防卫与重大损害的因果关系,过滤式排查防卫过当.其中,"重大损害"应为重伤以上的结果,并予以最先判断以筛查判断范围;"必要限度"应在类型化4种不同位阶法益的基础上,主要衡量不法侵害强度(罪刑)和防卫强度(假定罪刑)的相当性,并主要考量统计发现的20多个因素.该规则体系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步骤、考量因素及其载体、衡量途径与具体规则,适用于两高相关指导性案例时,表现出优良的可操作性与稳定性.
防卫限度、判断规则、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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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2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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