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体系回应与制度落实
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国家发展目标和立法现状等三大因素,决定了编纂新时代的环境法典必须设计绿色低碳发展编.环境法作用领域、体系构成、价值功能和运作机理等理论的嬗变,和环境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实践的发展,为绿色低碳发展编纳入环境法典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绿色低碳发展编的制度安排,须尊重和凸显自身的特质,同时强调与相关分编的沟通与协调;遵循能源开发利用全流程的规律,符合原材料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内在要求;坚持以"先总后分再总、先国内后国际、先既定后未定"为基本遵循、以"分解'双碳'目标"为例外的布局方法;追求"柔性为主、刚性为辅"的布局效果;具体设计一般规定、清洁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保障与监管、国际合作与气候变化等章节;重视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和标准、绿色物流、合同能源管理、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能源预警等新型制度的完善.
绿色低碳发展编、环境法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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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2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