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禁令程序研究
人格权禁令的请求权基础并非诉权,而是实体法上的人格权请求权,是人格权防御性的外化形式.人格权请求权的绝对性决定了人格权禁令具有独立性,不以当事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为维持效力的条件,一旦发布便持续具有实体法上的约束力.因此人格权禁令不是民事诉讼上的行为保全,不属于诉前禁令性质.为实现人格权禁令及时制止妨害行为,让人格权回复圆满状态的制度功能,其审理核发程序应服务于实质公平、高效快捷的需要.人格权禁令程序是一种介于诉讼与非诉讼程序之间的独立程序,应当交错运用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法理设计人格权禁令的申请、审查和救济程序规则.
人格权禁令、人格权请求权、禁令程序、简易诉讼、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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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2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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