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法家的价值体系
法家的政治理论,包括法、术、势三大方面.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作了批判总结,提出了君、势、法、术相结合的系统理论.势,指君主的权势、权力;法,指由君主统一公布施行的法律、法令;术,指君主的统治术.三者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价值,但“皆帝王之具也”,都是君主权力的表现,也是维护君主权力的工具.在法家的价值体系中,“君主”是“神圣”的化身,“权势”是“胜众”的资本,“法制”是治世的法宝,“术数”是御臣的工具.君主处于最高的价值层次,居于主体地位,而作为“帝王之具”的势、法、术则属于较低的价值层次.或者说,君主是“目的性”价值,势、法、术是“工具性”价值.法家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为:君←势(权)←法←术.
先秦、法家、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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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2(法的理论(法学))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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