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生态损害责任险在我国既缺乏立法支撑又缺乏实践经验,我国生态损害责任险的构建将会面临诸多问题,包括生态损害风险的可保性、投保模式、保险费率、保险限额、保险机构及索赔机制等.我国应当尽快构建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提升生态损害风险的评估技术水平以解决可保性问题,并在风险预防及有效填补损害原则的指导下构建我国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
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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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8(经济法、财政法)
海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南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zd11-11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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