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地的公益性及农地征收中的公益衡量
我国的农地是农民集体与集体成员的财产而不是公共财产,但同时却承载着法律保护的公共利益,如经济安全、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因此,农地征收内含着目的公益与客体公益的冲突与平衡问题.鉴于我国现行农地征收制度与实践对农地公益保护的不足,建议未来的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改进农地公益保护模式,提高农地征收的公益标准,仅将重大公益作为农地征收的目的要件,严格控制重大公益的范围,并健全公益审查程序,以实现农地公益与征收公益的平衡.
农地、公益、征收、利益衡量
31
DF459(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09&ZD043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