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判决的反射效力及其强度——以合法性否定判决为侧重
行政判决的反射效力是一种客观的超越既判力范围的影响力,它内在地包括反射性确定力、反射性拘束力和构成要件效力等.就其法理而言,行政判决在本质上即司法之于行政的合法性判断,其反射效力即源自于这种“合法性判断”本身.在其现实意义上,正是其反射效力而非既判力,延展了行政判决作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了司法审查之于法治国家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程之价值.挖掘并正视这种价值,或对近期《行政诉讼法》修改有所裨益.
既判力、反射效力、合法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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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09QZD06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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