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制度的进步与局限
本次《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修改,统一了国内与涉外民事诉讼的适用标准,拓宽了其在国内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并将应诉管辖引入国内民事诉讼,这些调整体现出我国在管辖制度方面的进步。但在制度的细节上,例如合理限定协议管辖的范围、应诉管辖的要件,以及现有规则的法解释等方面,都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和经验总结,以适应现代纠纷解决的需要。
《民事诉讼法》修改、协议管辖、应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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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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