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私人复制著作权问题研究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著作权法中为个人目的使用作品属于著作权限制的原则开始动摇。网络环境下对待私人复制的态度应以利益平衡原则为指导,在原则上将其纳入合理使用范畴时,给予一定限制。网络环境下私人复制及相关行为应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其行为性质。为更好地调整因私人复制产生的社会关系,我国应利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大好时机对相关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
网络环境、著作权保护、私人复制、复制权、著作权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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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1(民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0YJA820033:“3G时代数字版权保护模式研究”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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