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竞技、法律诊所与现实主义法学教育——从耶鲁的法律现实主义传统展开
作为法学教育界领袖的耶鲁法学院的崛起绝非偶然,这背后是法学教育理念的变迁轨迹和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勃兴.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是对于兰德尔所创立的案例教学法的批判与修正.其适应了司法竞技主义与对抗式诉讼的需要,是法律人专业化大背景下的一项改革,也是法律职业所面临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困局的一种妥协.法律诊所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契合了学徒式和实践型法学教育模式.相应地,当代美国法学教育的内容、方法、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授课方式等诸多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其背后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抉择.
司法竞技、法律诊所、法律现实主义、耶鲁
DF08(法的理论(法学))
浙江大学201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法律现实主义运动视野下的法科研究生教育";国家211工程第三期建设项目"转型期法治理论、制度和实证研究"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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