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与财政法
近年来,在我国财政领域,财政政策增长很快,但财政法律却没有相应地增长.财政政策的增长可以从权利增长、风险社会等角度得到解释,但财政立法的停滞只能从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经典计划经济体制的家长制等方面进行解释.财政领域"政策繁多而法律稀缺"的弊端是很多的,它不但导致了政策的效力递减甚至失效,解决不了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人们法律意识和价值观的扭曲.因此,加强、加快财政立法,哪怕是先出台不完善、不成熟的财政立法,也胜于财政立法的缺位.在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进行财政权的分权和制衡,是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出路.
财政政策、财政法、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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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金融消费者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09YJC820125;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资助项目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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