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续造的方法
泸州遗赠案通过原则为《继承法》规则创制了一个例外,但该案内含的价值冲突却并不会因为个案的终结而消弭,其必定会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反复上演。当它再次进入法律评价的视野中时,泸州遗赠案本身及其与社会之间已然发生的动态博弈便可成为法官确定其方位和方向的参照系和座标原点。因此,法院立足于理性思考之上的取舍和判断(无论其高明或"正确"与否),不应成为一种被割裂或冻结的过去,而应作为一种可持续对话的对象存在。
方法论、法律解释、价值冲突、确定性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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