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权的时间规限:释义、特征、形式
不同制度对刑事司法权的时间规限是一个共同选择。这一规限主要是通过办案期间来完成的。办案期间本身具有授时与限时两种功能,同时还具有与制度结构的适应性、同其它诉讼制度的牵制性、在整个诉讼程序分布的非均衡性等特征。办案期间制度存在多元的立法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具体规定型与原则规定型。这表面上看是一种立法技术问题,而事实上却具有深刻原因。一定制度中的期间制度的立法模式必须与司法传统、诉讼架构、司法权分配格局等相契合。
制度结构、司法权制约、权利保障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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