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国际航空法的自由化趋势
自由化既是应然国际航空法的一种理念和价值取向,又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实在国际航空法之中。具体而言,1944年《芝加哥公约》建立的双边法律体制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从美英《百慕大协定》到美国自由式协定都增进了自由化内容,2007年美欧协议和中美协议体现了全面的自由化;从区域层面来看,欧盟与亚太地区航空法都展示了自由化势头;国际多边自由化仅在有限范围内得到发展,但航空联盟在实践中发展了多边自由化,ICAO也对多边自由化做出了重要贡献;WTO多边法律体制也开始调整航空运输,虽然目前的调整范围十分狭窄,但贸易评审机制保障了WTO航空立法自由化的向前发展。
现代国际航空法、双边自由化、区域自由化、多边自由化
D993.4(国际法)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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