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转型中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理
公报案例向指导性案例的程序性迈进是司法转型中国语境的微观镜像,也是社会转型期司法职业共同体为解决司法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紧张关系而作出的制度性回应。指导性案例生成的技术路径应是法律发现,而非法官造法,对其进行理性运作应遵循开放性进路,包括对案件开放、对方法开放和对社会开放。在指导性案例生成的程序性要件中,审判委员会作为决策机制的枢纽,是指导性真正走向权威性的组织保障,也是其主体自觉获得集体智慧的法治信任前提。
司法转型、指导性案例、司法职业共同体、生成机理、审判委员会
D920.5(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