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定罪思维的传统及其演化
我国传统的定罪思维是道德实用主义:适用法律为推行道德服务,定罪的最终目标是罪刑相适应;这种定罪思维在法律解释与事实认定两个方面都有体现.我国现阶段定罪制度反应了西方规则主义思维与我国传统实用主义思维的冲突,如法律与情理的冲突、判决与刑事和解的冲突、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冲突.我国未来定罪思维的出路在于协调规则主义与实用主义的冲突,使两者在各方面尽量融合,而不是一方排斥另一方.
定罪思维、传统、现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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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3(刑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西刑法文化和定罪制度比较研究》08SFB2024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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