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能力
宪法能力意指作为一种规范的宪法在统摄政治资源、调控政治过程、规约政府行为以及导引社会价值等方面的资质及其影响力.宪法的涵摄力、规约力和导向力构成了宪法能力的三个核心要素;超验、经验和理念构成了宪法能力的三个基本渊源;制度正义导向力、法治政府型塑力和社会团结凝聚力分别构成了宪法本源性能力、本能性能力和本质性能力.面对其日益紧迫的时代使命,中国宪法的能力障碍也日益凸现,宪法能力建设也因此而成为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
宪法能力、中国宪法、制度正义、社会团结
28
D911(法学各部门)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宪法能力研究》[2009]002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5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