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解释与权利的绝对化
法治反对解释主要是指反对对明确的法律进行解释,尤其是反对过度解释.过度解释有多种表现,其中权利和权力的绝对化解释是重要的一种形式.这种解释对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有消极意义,不属于正常的法律思维.解释虽然有多种含义,但是我们在法律解释的时候,应该运用其日常含义,而不应该运用其哲学上的含义.所谓解释就是把不清楚的说清楚,而不是进行意义的添加以及过度地限缩.
法律解释学、法治反对解释、过度解释、权利的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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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1(法的理论(法学))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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