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人权保护研究——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视角
自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国际法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保护得以形成.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保护在人权评判标准的确立和保护机制的完善上还面临较大的困境.这些困境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保护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既有必要从理论上解决国际人权标准的分歧,采用一种以尊重文化多样性为基础的人权评判标准,也有必要从制度上完善国际人权保护的运行机制,建立对话协商和动态审查机制,采用"对情况作恰度评估"原则,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保护摆脱困境、获得长足发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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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0(国际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般课题06SFB2054"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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