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执行担保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担保债务是已具备执行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中所确定的债务,但在性质上仍然属于民事担保.以财产提供执行担保,自应践行一定的公示手续,如设定质权,则应交付动产或权利证书;如设定抵押权或部分权利质权,则应登记,否则执行担保无法达成其目的.执行担保的实现应当符合<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担保权实现的规定.
执行担保、先诉抗辩权、担保登记、暂缓执行
DF72(诉讼法)
2009-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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