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制度异化论——对我国现行信托产品法律结构之评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突破了我国原先"一物一权"的成文法系传统,导入了"名义所有权"与"实际所有权"分离的所有权"二元制结构".面对这种全新的法律结构,实务界往往将信托当作新的融资工具进行利用.事实上,我国目前的信托产品并不具备信托所应具备的法律特征,而立法界与理论界对此又缺少相应的回应,信托产品离真正的信托制度渐行渐远.为此,通过对信托法律关系和法律特征的梳理,剖析并解释现行主要信托产品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以期纠正现有对信托"实用主义"功能下的错误认识,还原信托的本来面貌.
信托制度、双重所有权、信托财产、信托对价
27
DF438.2(经济法、财政法)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4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