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其他"用语之探究
刑法中的"其他"用语体现了以简驭繁的立法技术,具有周延性与相关性的双重品格.其周延性使静态的刑法规范具有了较强的灵活性与适应性而有助于维护刑法的安定性;其相关性保证了刑法规范内容的特定性与明确性而有利于实现刑法的合目的性.其相关性、周延性分别与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社会保护双重机能相顺应,而且与现代法治国的双重性格并行不悖.
其他、分类、解释、周延性、相关性、罪刑法定
DF61(刑法)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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