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说的文明与法学通说的选择
法学在本质上是人类理性的普遍表达,据此可以逻辑地推定法学的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其中,绝对标准是法学家不懈追求的理想,而相对标准经过学界认同则演绎为法学通说.法学通说是一种文明、力量、传统和理性,它不断地推动时代进步和法律发展,为法律文明添加智力支持和思想支撑.法学通说概念之下主要包括"要有一种普遍的主张"、"包括一个或一些基本的概念"和"支持这一主张的某种类型的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而"内在的一致性、简单性、平稳性、形而上学与科学的相容性、理论间的支持"则是法学通说的论证标准.以此为根基,法学通说不仅能够确立而且必须确立.这又使法学通说真正呈现出法学学术及其成长的原貌,学术薪火因此世代相传.
法学通说、法学家、法学理论、法学学派、相对标准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7年度江苏省教育厅省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为:07SJD82003成果及2007年江苏大学人文社科重点建设项目JDR2006A04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