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从政治法到治政法
将宪法称为政治法,虽然由来久、流传广,但弊病多、危害深,不宜继续提倡.政治事务虽然由宪法集中规范,但宪法不只是规范政治事务.单纯从宪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讲,宪法不是政治统治法、被政治控制之法,而是控制政治之法、治理政权之法.人民是政治与治政的主体,宪法是人民治政的依据与准则.将宪法作为治政法,体现了民主与民治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宪法的法律属性与价值理性,有利于实现宪治、实现民主、实现自由.
宪法、政治法、治政法、宪治、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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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1(国家法、宪法)
2009-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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