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自然法"概念的古今之异——关于自然法学术史的一个初步反思
古典时代的自然法学说与近代的自然权利学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这是由于对"自然"一词的古今理解不同导致的.古典时代的自然法是关于人本性的法则,是与形而上学不可分离的,近代以来的自然权利说是一种革命性的政治理论,与形而上学和人的本性没有必然联系.二战后对极权主义的反思导致了古典自然法的复兴.
自然法、自然、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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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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