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法律史上人格制度的演化

引用
不同的时代有关于人格的不同的立法政策,在法制史上,人格制度经历了身份化、理性化以及普遍化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人格的身份化时期,法律以等级制"身份"为依据,将一部分人宣布为法律上的"非人";在人格的理性化时期,强调人格的理性内核,同样将妇女、奴仆等排除在人格的拥有者之外.只有在人格的普遍化时期,法律上才承认每个人都是拥有平等人格的法律主体,由此在人格制度上完成了法律由野蛮、专横到文明、人道的演化.

人格制度、人格的身份化、人格的理性化、人格的普遍化

26

DF09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弱者权利保护研究"07BFX006

2008-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40-5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6

2008,2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