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我国商法体系的建构技术

引用
当大陆法系国家商法典的内部规范逐渐解体,商事单行法却生机勃勃,已经成为商事立法发展的世界性潮流.无论是采用"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体例的国家,其商法体系发展的现状,均不可能给我们提供可资借鉴的模板.因此,在商法体系的建构技术上,我国必须超越外国传统模式,制定<商法通则>上承<民法典>下统商事单行法.我国商事单行法只有始终如一地贯彻<商法通则>所确认的价值理念,才能形成一个形散而神不散,健全的商法体系.为此,必须制定立法和修改规划,消除体系中的矛盾、冲突和不和谐因素,做好商事单行法的汇编工作,使实质意义上的商法体系同样具备可综览性.

商法体系、法律技术、商法通则

26

DF59(民法)

2008-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0-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6

2008,26(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