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7.05.005
司法能动性何以实现?——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分析基础
司法过程中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体现了司法能动性.我国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大量抽象性司法解释的方式来指引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法律适用,这种司法能动性的行使方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了一定的争议.我们应当客观地看待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应当在纯化现有司法解释体制和审级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辅以判例,并逐步扩大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法律解释权.
司法能动性、司法解释、规则创制、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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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51(法的理论(法学))
2007-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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