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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205.2007.03.015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研究

引用
环境信息的公开不仅是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也是公众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产生后维护自身生命健康和财产等权益以及积极有效参与事件处置的前提.要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信息制度,就必须结合这类事件的特殊性,在尊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共性的前提下,尤其要强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息、环境知情权、信息公开

25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JA820031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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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5

200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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