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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205.2007.02.007

论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

引用
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有哲学和伦理学上的依据.历史上有关学术自由法律界限的学说主要有绝对自由说、限制行为说和限制利益说.对学术自由的客观限制主要来自于某些法律价值,即学术自由应以个体权利、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界.个体权利成为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主要是指教师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和机构的利益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学术自由权利社会化使学术自由权利主体间的侵权行为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于著作权、人格权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公共利益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公共秩序与安全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国家利益的界限主要表现于国家安全利益对学术自由行为提出的必要限制.

学术自由、法律界限、个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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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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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5

200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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