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7.02.001
"软法"及其概念之证成——以公共治理为背景
"软法"是缺乏"国家法"的拘束力,但却意图产生一定的规范效果的成文规范.复杂、多元和速变的当代社会,要求政府转变角色:从"管制的主导者"走向"公共治理的辅助者"."软法"是公共治理的主要凭借."软法"概念是可以成立的:一方面,卢曼的系统论可以为它提供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被看成是"国家法"概念的类比用法.
软法、卢曼、自创生系统、公共治理、类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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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60390350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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