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7.01.018
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研究
当前,我国遗传资源流失的问题非常严重,现有的法律存在较多的缺陷,无法有效阻止遗传资源的流失.因此,我国有必要遵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要求建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我国应当采纳单独或专门立法的模式,未来立法应包括目标和原则、适用范围、国家主管部门、获取程序、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惠益分享和监测机制等七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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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005SFB2030
2007-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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