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6.04.011
死刑复核程序改革与检察机关的介入权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应当进行司法化、诉讼化改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死刑案件的刑事诉讼中,既承担着公诉的职责,也承担着审判监督的职责,应当有权介入作为死刑案件最后一道关口的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检察机关、介入
24
DF73(诉讼法)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7-101
10.3969/j.issn.1674-5205.2006.04.011
死刑复核程序、检察机关、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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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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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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