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6.03.008
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
期待可能性理论产生于德国,其形成是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转变的历史过程.应该承认狭义的期待可能性概念,期待可能性的征表只能是外部情形的异常性.期待可能性不是主观的事实性存在,而是责任之规范要素.应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其作出意志选择的可能性,因而以行为人标准作为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是正确的.期待可能性错误既包括法律错误,也包括事实错误,是一种独立的错误类型.责任,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心理事实与规范评价的统一,责任的故意分为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意志,其中违法性意志就是一个期待可能性的判断问题.所以,期待可能性是一种积极的责任要素.
期待可能性、学说史、性质、判断标准、适用范围
24
DF61(刑法)
2006-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