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6.02.008
商标显著性新探
显著性是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产品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属性.传统理论将显著性划分为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并表现出对固有显著性的偏爱,认为获得显著性只是显著性的拟制.实际上,固有显著性不过是商标获得显著性的有利条件,并非本来意义上的显著性,获得显著性才是真正的显著性.没有天生的商标,任何标志都只有经历了获得显著性的过程才成为真正的商标.因此,对商标强度起决定作用的是获得显著性,而最终决定获得显著性强弱的是市场和消费者.
显著性、固有显著性、获得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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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3(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3BFX027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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