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5.06.016
"以贷还贷"纠纷中的保证人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判决书为对象
成文法体系下法律规则确定性程度的考察,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公布裁判文书的举措,而成为可能.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比较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对以贷还贷的认定,在不同判决中采取了各自不同的标准,对以贷还贷纠纷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也给出了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理由,未能同案同判.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判决并存的现状表明,以贷还贷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不啻是模糊的,甚至是混乱的.类似现象,损害了法律一致性、规则确定性原则的同时,必将抑制经济生活中保证人角色的发挥,加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数量的压力.建立案例约束制度,是增强法律可预测性的现实选择.
以贷还贷、保证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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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5(民法)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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