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5.06.003
事实的真实与非真实:法学的表达与司法的实践
将事实表达为客观真实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政治表达,而表达为法律真实是一种面向法律职业者司法操作标准的专业表达.两种表达的共通性在于只追求事实之真,回避了可能的事实虚假及事实的非真实问题.但司法实践中认定的事实可能并非是完全真实的,因此产生了法学的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在事实认定可能并非真实的情况下,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协商与沟通以及法律论证,达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的可接受性,是保障判决合法性的关键.
事实、真实、非真实、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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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12(司法制度)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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