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5.01.012
论表决权信托
表决权信托作为获取公司控制权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美国公司法上比较活跃的制度.但是,它的命运经历了从否定到争议再到肯定的过程.表决权信托的成立要符合三个要件,即采取书面形式、不能超期并进行登记、公示.通过对表决权信托证书持有人及受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分析,对表决权信托的构造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首重分析了事实上的虚假表决权信托.针对表决权信托的特性,我国应通过适当立法途径建立起相应的表决权信托制度.
表决权信托、控制权争夺、事实上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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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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