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205.2005.01.011

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应用

引用
保险利益既非经济利益也非关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而是指可以转嫁的不确定的风险.财产保险利益以可能损害为量化标准,人身保险利益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为依据.保险利益的主体应当是被保险人而非投保人.保险利益原则的确立是保障保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

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保险标的物、可转嫁风险

23

DF438.4(经济法、财政法)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5-8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3

2005,2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