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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205.2004.06.002

城市化与法制现代化

引用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没有城市化就没有现代化,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城市化和法制现代化都是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法制现代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从传统社会的法律转向现代社会的法律,从乡村社会的法律转向都市社会的法律.城市生存方式具有集中性、流动性、专业性和异质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使都市社会的法律亦即现代社会的法律得以产生.

城市化、法制现代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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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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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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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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