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4.04.008
继承权本质的法理透视
关于继承权的本质,从被继承入的角度观察,主要有家族本位说、死后抚养说、意思说、无主财产归属说四种见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前两种已无人主张,唯有后两种仍有人对其研究,而且也践行各国的立法中.但我国继承法基于当时特殊国情的影响,遂采纳了死后抚养说,由此产生了许多弊端.鉴于此,我国现今继承法对继承权本质的理解,应确立以意思说为主,死后抚养说为辅的理念.
继承权本质、继承权、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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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4(民法)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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