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4.03.012
论我国刑事证据分类模式的缺陷及其完善
各国刑事诉讼或证据立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司法人员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的重要依据,也是健全和完备证据规则的重要参照.各国的证据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开放型证据形式、半封闭型证据形式和封闭型证据形式等三种模式,不同模式的证据形式在司法效率和探明案件真相方面存在差异,而不同证据分类模式下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侦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主要证据形式及其适用证据规则的异同,对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形式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刑事诉讼、证据形式、分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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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1(诉讼法)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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