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205.2004.03.001

哲学与法学意义的符号互释

引用
法学、法理的奥秘在哲学之中.哲学实质上是以非法学的抽象思辨语言在探寻着法的根本精神和理念.哲学和法学之间存在着深刻而广泛的符号及其意义互释关系.哲学的对象是作为"宇宙万物最高统治力量"的"最高的法"或自然法;哲学的产生和发展是借着"命运"、"始基"、"逻格斯"、"善本身"等范畴符号在探求"最高的法";法律的发展演进则是对哲学所揭橥的虚灵超越的价值系统或"最高的法"的不断定在化.

哲学、最高的法、命运、理性、权利

22

DF0-05(法的理论(法学))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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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671-6914

61-1185/D

22

20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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