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3.05.021
有组织犯罪之对策研究
要有效防治有组织犯罪,必须兼顾社会对策和刑事法律对策,二者不可偏废.在社会对策方面,宏观上,必须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微观上,必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金融机构管控、流动人口管理、枪枝弹药等危险物品管理.在刑事法律对策方面,应完善刑事立法,明文规定有组织犯罪的单位主体,完善刑法总则中刑事责任、刑罚方面的规定;提高有组织犯罪法定刑,引入财产刑.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尽快成立专门防治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机构,允许检察机关对有组织犯罪立案侦查,借鉴污点证人司法豁免制度,加强对证人的保护,加强国际区际刑事司法协助.
有组织犯罪、社会对策、刑事法律对策
DF792.6(诉讼法)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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