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3.02.004
行政主体信息义务的行政法理析解
政府信息放在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规则中分析,必然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义务,该义务的法律性质、该义务的具体范畴只有从较深理论层面上揭示才能为行政法治实践对它的规制、监控提供思辨基础.同时,行政主体的信息义务对行政法关系的理论和传统行政法关系的格局也有强烈震撼.
行政主体、信息义务、行政法关系构造
DF31(行政法)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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