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3.01.004
董必武刑事法律思想初探
董必武独特的经历使其刑法思想具有极为深刻的内涵和长久的生命力.董必武认为,治国应靠法制,党要重视立法工作,以依法办事代替运动治国,这些观点构成了他的刑事立法思想.在刑事司法方面,董必武认为应重视刑事司法的程序,反对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坚持依法办事,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董必武、刑事立法思想、刑事司法程序
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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