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205.2002.02.008
论我国行政主体的WTO观念
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行政主体在管理观念、体制、程序、方式等方面都面临一系列的重大变革,其中观念的更新是所有转变的前提.这主要表现为:破除封闭性、地方性、本土性观念,培育国际规则、国际平等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观念;破除狭隘性、特殊性、模糊性、垄断性观念,树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的全局性、整体性、明确性与统一性观念;破除"官本位"、强制观,树立"民本位"、服务观;破除软弱涣散、消极观,或无所不管的"全能"观,树立行政行为优化干预观.
行政行为、观念、更新
DF31(行政法)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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