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205.2002.01.008

关于"税权"概念的法律思考--兼与张守文先生商榷

引用
税权的主体、标的和内容不具有同质性,难以总结出一般的特性和共性,只能对税权的各项子权利作个别的描述,所以无法将"税权"定位为所有税法权利的上位概念,而只能在非严格的意义上将其视为税收权利的简称.对任何法学概念,不管是借用概念还是固有概念,都必须严格界定其内涵与外延,不根据本学科内在发展规律的需要随意移植其他学科领域、特别是政治宣传领域的名词与制度,会造成学科理论基础的不稳定以及体系的紊乱,有碍于本学科的长远发展.

税权、法学、范畴

DF432(经济法、财政法)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2-8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